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寫這一篇。

12初的某個星期一,在店門口撿到一隻雙眼感染發炎看不見的小野貓,大概出生不到一個月,可憐兮兮的;(要是健康的小貓,我就不會理會了)只好送去附近的獸醫院請醫生治療一下,順便問問要如何處置它(她)。

還好眼睛只是發炎化膿,處理一下點一個禮拜的眼藥就好。帶回來第二天,其實還沒有決定要養,但是看在一早它(她)就把維倫叫起來餵食的功勞上,就決定養了。(但是3天後,就跟維倫一起睡懶覺了)

因為是星期一撿到,所以就叫Monday,很沒創意。

熟知我的人應該都知道,我最不喜歡在餐飲店裡看到貓狗;因為那代表了很多毛在空氣中飛舞,但是,計畫趕不上變化,我竟然也開始養貓。唉!妥協就是墮落的開始...

小貓對很多客人,尤其是女性,具有不可抗拒的魔力,看到就又抓又玩;也有人建議我趕快寫部落格天一堆小貓的照片來招攬生意。我又不是賣貓的,搞這套?!貓就是貓,她不是人,對待她就要向對待動物,尊重但是不放縱,要讓她知道分寸,知道誰是老大。咖啡店就是咖啡店,不會因為有一隻貓咖啡就好喝,除非,那家店的重點不是咖啡。(我堅信,沒有貓狗咖啡會更好喝)

不喜歡咖啡店有貓的我,養了一隻貓在我的店;沒辦法,矛盾是我的天性。

照片?請維倫有空貼上來。有空請來喝咖啡,順便看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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